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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或上黑名单 住建委称:拟限制卖房

燕赵都市报  2012-08-14 08:48

[摘要] 如果业主长期欠缴物业费,房屋在转让出售时或将受到限制。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正在研究办法,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将受到不能担任业委会委员或不能转让出售房屋等限制。

不交物业费或上黑名单 住建委称:拟限制卖房

如果业主长期欠缴物业费,房屋在转让出售时或将受到限制。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正在研究办法,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将受到不能担任业委会委员或不能转让出售房屋等限制。

近日北京市多家媒体曾报道,北京荣丰小区的业主因对物业服务不满,拒绝缴纳物业费,而物业则采取了断水断电等做法,并自称这种手段不违法。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回应此事件时强调,物业擅自断水断电的做法是不允许的。无论业主与物业发生怎样的矛盾纠纷,物业都无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而对于欠费业主,北京市也在研究出台措施,例如不交物业费就不能担任业委会委员、会被限制转让出售房屋等。

欠费多长时间会被列入“黑名单”?如果补缴是否可将此前欠费记录清零?除限制转让出售房屋外,不交物业费是否还会被限制租房?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这项政策正在研究中,一系列细节还未最终确定。

限制不交费业主转让房屋,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物业公司的成本问题,但物业公司的发展仍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部门正在大力破解制约物业行业良性发展的政策瓶颈和障碍。

例如努力解决经适房物业费政策多年不变,但人工、水电费用等各种成本上涨,制约物业服务水平等问题;以及考虑学习浙江省的做法,由政府出资培训物业企业;还鼓励相邻的规模不大的小区的多家物业公司,通过转让股权、交换项目等方式合并管理。

虽然业主不交物业费,本小区的物业公司有详细记录,但目前业主买卖房屋,并不会通过物业进行交易。一旦“不交物业费将限制房屋转让”的政策实施,如何能让物业公司的“黑名单”与房屋交易管理局相连通,将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租金分两档租期3年限租一套

【原文摘要】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按照市场租金的70%-80%确定。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年收入7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以下的个人按市场租金70%的标准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租金80%的标准,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市场租金由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并公布。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在租赁合同期内不调整租金。合同到期确需续租的,承租人按照申请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

(三)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只能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权威解读】

“根据收入限制的不同,其租金标准也不一样。”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也分为了两档,收入限制较低一档,其租金标准按照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收入限制较高的一档,其租金标准按照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的80%确定。而如何考虑到租金标准的设置呢?据了解,在此前出台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标准根据保障对象的类别及收入情况分层次确定,原则上比市场租金低10%-40%”。“考虑保障对象范围较大、承受能力相对较强,《意见》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情况,按照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的70%和80%确定。”负责人说道。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流动和退出,促进保障对象通过自身努力解决住房问题,《意见》规定了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在合同年限内租金不做调整,合同到期确需续租的,承租人按照申请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只能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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