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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部出台新举措严格控制房价上涨

房天下  2012-11-14 21:01

[摘要] 房屋的一切问题都关系都跟人们的利益息息相关,天津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部可以保障人们的生活,给人们解决问题。天津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部都会如何解决人们的问题呢?

房子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房屋的一切问题都关系都跟人们的利益息息相关,天津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部可以保障人们的生活,给人们解决问题。天津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部都会如何解决人们的问题呢?

“发放三种补贴”是我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指政府向城镇收入、低收入、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不同标准的租房补贴。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房补贴称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房补贴称为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房补贴称为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部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一、什么是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我市将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方式调整为发放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是指人民政府对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按照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与其应自行负担租金的差额给予补贴。

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保障对象有哪些?

(一)市内六区享受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待遇,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两人以上(含)家庭。

(二)市内六区享受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变卖房屋或转让房屋使用权在3年以上、同户籍家庭成员名下没有住房的两人以上(含)家庭。

(三)市内六区非拆迁家庭中享受民政部门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或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变卖房屋或转让房屋使用权时间超过3年的两人以上(含)家庭。

(四)将市内六区市级以上(保持荣誉)劳动模范家庭中上年年收入低于3.7(含)万元、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两人以上(含)家庭。

(五)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中上年人均月收入在600元(含)以下、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两人以上(含)家庭。

三、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审核程序及人口、住房面积和收入认定方法有何规定?

(一)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审核程序仍按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受理、初审、复核、公示、核准、缴款或上交住房等操作程序执行。

(二)对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认定方法以及配租标准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相同。

四、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的家庭,如何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租赁。住房保障机构通过媒体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公告后,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且选择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持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和资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换证申请。区(县)房管局对符合承租条件的家庭开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并注明配租标准(一室/二室)和可供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二)达成意向。持有资格证明和《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的申请人,按照廉租住房配租标准与经营单位达成配租意向后,经营单位为申请人出具《申请家庭配租意向说明》(以下简称“意向说明”)。

(三)复核资格。申请人持《意向说明》到区(县)房管局进行资格复核。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取消实物配租补贴资格。

(四)缴款、签订代管协议。各区(县)房管局向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发出《拆迁补偿安置费/住房等价款存储通知书》或《签订原住房代管协议通知书》。将原住房上交代管的家庭,在签订房屋代管协议时,应将房地产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交区(县)房管局。

(五)发放《摇号通知单》。对在规定时间内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或住房等价款家庭、与区(县)房管局签订房屋代管协议的家庭及其他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家庭,各区(县)房管局在其《意向说明》右上角上加盖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章。

申请人持已加盖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章的《意向说明》到公共租赁房经营单位领取《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通知单》。

(六)摇号选房。经营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按照廉租住房摇号、选房规则选房,并向已选定住房的家庭开具《选房确认单》。

七)签订合同、办理入住。申请家庭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明和《选房确认单》,与经营单位签订《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租赁合同》(乙类),办理入住手续。上交原住房的家庭,还须携带代管房屋单位出具的原住房上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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