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中的实物供应,将转化为购房货币补贴,今年计划保障购房货币补贴家庭800户。经适房为何由实物供应转为货币补贴?又将怎样补贴?针对读者关心的热点问题,本报特邀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高万国做了解读。
经适房保障转为货币补贴 4人及以上户补贴20万
扬州网讯 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中的实物供应,将转化为购房货币补贴,今年计划保障购房货币补贴家庭800户。经适房为何由实物供应转为货币补贴?又将怎样补贴?针对读者关心的热点问题,本报特邀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高万国做了解读。
问
经适房为何货币补贴?
保障对象可及时获保障
高万国表示,经济适用房采用货币补贴是发展趋势,现在我市的经济适用房实物建设周期长,建设地点固定,就一南一北杉湾花园和佳家花园两处,对于保障对象来说可选择的余地较小,而且户型等都没有自主权。
进行货币补贴后,保障对象可及时获得保障,同时所购房屋地点的选择也相对比较自由,户型大小、样式都可自己作主。
问
经适房如何货币补贴?
4人及以上户补贴20万
高万国表示,2013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货币补贴标准为1-2人户家庭补贴15万元(保障建筑面积65)、3人户家庭补贴17万元(保障建筑面积75)、4人及以上户家庭补贴20万元(保障建筑面积90)。具体补贴款计算有以下几种方式:
(1)申请家庭属无房家庭(购买或享受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政策性住房的除外),购房面积不低于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按补贴标准足额补贴:1-2人户家庭15万元、3人户家庭17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20万元;低于当年每户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得低于准入条件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2013年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按实际购房面积乘以2280元/计算补贴款。
(2)申请家庭购买或享受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政策性住房的,申请领取购房补贴时,需扣除其房屋建筑面积后再乘以2280元/计算补贴款。
(3)申请家庭拥有私房的(购买或享受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政策性住房的除外),申请领取购房补贴时,需扣除其房屋建筑面积后再乘以2280元/计算补贴款,给予托底保障补贴8万元。
(4)申请家庭租住直管公房或自管公房的,必须退出公有住房后才可领取购房货币补贴。
同时要注意的是:取得《扬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购房货币补贴凭证》的家庭,在凭证有效期内不得申请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2013年购房货币补贴凭证的有效期限为1年。
问
货币补贴如何领取?
主要有四种方式
高万国表示,主要是4种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先批后购、先购后补、不购不补、超额轮候”的原则,保障家庭领取《扬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购房货币补贴凭证》后,必须在凭证有效期内在市区购买成套普通住宅并取得相关手续。未按时购买并取得手续的保障家庭,补贴凭证自动作废。
●选择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申请人凭商品房买卖合同、《扬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购房货币补贴凭证》等材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领款手续,购房补贴款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直接打入申请人所购买商品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金监管账户,同时在合同中注明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货币补贴。
●选择购买二手房的,保障家庭凭原房产证、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及《扬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购房货币补贴凭证》等材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领取手续。市住房保障中心对保障家庭提交材料收件核准后,由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市住房贷款担保服务中心资金托管账户。
●除以上两种方法办理补贴外,符合购房货币补贴保障条件的家庭也可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凭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契约)、契税发票、不动产发票、房产证及《扬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购房货币补贴凭证》等材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领取手续。市住房保障中心对材料收件核准后,由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直接向保障家庭发放补贴资金。
●享受购房货币补贴购买的住房,其产权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其房屋所有权证上应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注明享受购房货币补贴的金额。所购房屋上市转让时或房屋被征收在领取货币补偿款前,须全额退还按政策享受的补贴款,如房屋被征收时,选择产权调换的,调换后的房屋仍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注明享受购房货币补贴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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