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日,一批惠民政策开始实施,我市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等将迎来诸多利好,记者特为读者盘点了“五大利好”。
7月起惠民政策盘点:工资涨180元 养老金涨10%
扬州网讯 7月1日,一批惠民政策开始实施,我市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等将迎来诸多利好,记者特为读者盘点了“五大利好”。
利好一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
新版的《劳动合同法》今起执行。新法重点修改了有关劳务派遣的内容,将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等方面,这样就使得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利好二
市区工资涨了180元
今起,市区(江都、邗江、广陵)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280元,增加180元;仪征、高邮、宝应调整到1100元,增加150元。按市区来计算,一个月增加180元,全年可多挣2160元;同样道理,县市可以多挣1800元。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同时上调,市区涨至11元,仪征、高邮、宝应调至9.5元。
利好三
上半年退休养老金普涨10%
从今天起,今年上半年办理退休、退职的人员养老金将涨10%,另外还将给达到70、75、80周岁的老人增发养老金。据初步估算,全市上半年约有1.1万名企业职工退休。
利好四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了
今起,社保缴费基数将调整,市区企业按不低于2025元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2299元执行。
按照有关规定,缴费比例为28%,其中企业承担20%,个人承担8%。调整后合计比调整前多缴费30元/月左右。
利好五
灵活就业人员分两档缴费
从7月起,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确定为两个档次:一个档次为2299元,另一个档次为3832元,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为460元,为766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含补缴)为2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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