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活则经济兴!近年来,扬州金融业发展亮点纷呈,不仅各种金融机构落地生根,而且城市金融格局也发生了变化,由过去分散发展走向集聚壮大,尤其是位于广陵新城的扬州金融聚集区,更是受到各界关注。
金融活则经济兴!近年来,扬州金融业发展亮点纷呈,不仅各种金融机构落地生根,而且城市金融格局也发生了变化,由过去分散发展走向集聚壮大,尤其是位于广陵新城的扬州金融聚集区,更是受到各界关注。
如何助推金融集聚区发展?记者昨从市金融办了解到,日前市政府出台了《扬州金融集聚区发展专项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三年内将投入专项资金9000万元,助力金融集聚区做大做强。
实打实
三年补助补贴奖励9000万
根据《办法》,自2014年到2016年,扬州市、广陵区两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其中,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建立扬州金融集聚区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新入驻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金融后台的一次性补助、办公用房补贴及相关税收补贴和奖励。
很贴心
房租税收人才都可享补贴
用房和人才,是企业入驻后首先要考虑的两大问题。记者注意到,《办法》在这方面有很多贴心的优惠政策。
《办法》规定,新设立入驻内资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金融后台在金融集聚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3年内依实际租金给予补贴房租,补贴标准不超每平米每年100元,3年累计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对于在金融集聚区内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新设立入驻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或金融机构,参照房租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补贴。而内资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金融后台,则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为了吸引更多的金融高层次人才来扬、留扬,《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就业、户籍落地、健康保健等方面参照相关人才政策执行。
有亮点
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运营
随着网络时代到来,互联网金融企业进入高速发展期。为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在金融集聚区运营,《办法》规定,对年交易额达1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在金融集聚区内注册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与其他金融机构享受同等税收奖励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支持其获得第三方支付、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基金支付结算、基金销售、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等相关业务资格。
同时,《办法》要求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融资能力,构建包括担保、银行、小额贷款、保险、融资租赁、改制上市等在内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对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一定的贴息和补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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