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物业 > 正文

扬城多小区物业费酝酿调价 物价部门:调价均须备案

扬州网-扬州时报  2013-04-11 08:37

[摘要] 在3月15日召开的市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大会上,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并公布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指导价标准的通知》,公布了最新的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从4月1日起正式执行。近日不少小区已经张贴出公告,酝酿上调物业费。就物业费这一老话题,物管与居民都有何话说?

扬城多小区物业费酝酿调价 物价部门:调价均须备案

在3月15日召开的市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大会上,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并公布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指导价标准的通知》,公布了的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从4月1日起正式执行。近日不少小区已经张贴出公告,酝酿上调物业费。就物业费这一老话题,物管与居民都有何话说?请看本报记者的调查。

【缘起】

莱福花园小区物业费今起调价

10日上午,家住莱福花园的居民丁老太告诉记者,小区物业公司将从11日开始上调物业费,从前是0.35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现在涨到了0.5元每月每平方米。

10日下午,记者来到莱福花园小区的时候,几位市民正围在告示栏前观看。记者看到,这张公示是3月29日贴出来的。公告称,“经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商议,在4月10日前主动到物业服务公司缴纳1年以上的物业服务费按原标准0.35元/月·平方米收取。4月10日后物业服务费将按照新标准0.5元/月·平方米执行收费。”

丁老太说,莱福花园已经是老小区了,0.35元的物业费标准已经执行了10年。现在物业费一下子上涨了0.15元,感觉有点多。另一位居民曹女士告诉记者,原本很多居民就不大愿意交物业费,如今物业费上调,可能会有更多业主不愿意缴费。

【调查】

多个小区物业费酝酿调整

新的物业指导价标准4月1日起执行,这一标准也给不少物业公司上调物业费带来了“动力”。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小区都在酝酿上调物业费。除了莱福花园小区外,山姆月城小区以及康乐小区的门口,也都张贴了物业费上调通知。

在山姆月城小区,记者看到,物业公司张贴的公示称,小区房屋交付使用已经7年了,一直收取的物业费是2005年的标准为0.6元/月·平方米。随着人力成本、维修成本费用的提高,原先的物业费标准已经不能应付现在的服务要求。

物业公司负责人曲凤兰告诉记者,考虑再三他们决定将物业费上调至每月每平米0.8元,按照他们提供的5级服务应该收取更高的费用,但是考虑到不能一下涨太多,于是按照新的4级物业标准收费。对于此次上调物业费,她认为,应该不会影响到居民的缴费热情,从目前部分缴费的居民来看,大家还是支持的。据悉,该小区近日已经按照新标准收取物业费了。

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指导价标准

2009年标准收费标准()

七级1.20元/月·平方米1.60元/月·平方米

六级1.00元/月·平方米1.30元/月·平方米

五级0.70元/月·平方米1.00元/月·平方米

四级0.60元/月·平方米0.80元/月·平方米

三级0.50元/月·平方米0.65元/月·平方米

二级0.35元/月·平方米0.50元/月·平方米

一级0.20元/月·平方米0.30元/月·平方米

也有物管知难而退放弃调价

10日上午,记者来到康乐小区的时候,看见小区北门醒目的位置也摆放着上调物业费的通知。通知上写着,从4月1日起,对本小区实行二级服务收费标准,由原来的0.35元/月·平方米调增至0.5元/月·平方米。

不过,康乐物业项目经理黄鸿飞告诉记者,早在上个月,考虑到物业周转有问题,再加上用工成本和维护费用增长,公司初步决定在4月1日以后上调物业费。不过,如今他们已经放弃了上调物业费的打算,暂停了这一计划。

为什么打起了退堂鼓?黄鸿飞解释说,小区物业费收缴率很低,一直只有50%多一点,如果上调了物业费,他们担心缴费的居民更少,因此决定放弃上调的计划。据了解,原先康乐小区的居民每年只要交纳10个月的物业费,而从4月份开始,则按照原来的收费标准交纳12个月的物业费。

【反应】

调还是不调,物管业主都有话说

业内人士坦言,物业费的收取已是难上加难,上调物业费意味着双方“博弈”进一步加剧。上调物业费,到底能不能成行?让我们看看物管和居民双方的反应。

物管:成本上升难以为继

莱福花园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平时物管开销比较多,除了小区基本设施的维护、修理,还有草坪的修剪,物业人员工资和保安工资。据介绍,前段时间小区部分保安打算辞职,因为工资只有1000元多点。因为运营成本增加,只能通过调整物业费来弥补资金的不足。

而山姆月城小区物管人员曲凤兰认为,他们原先的收费标准还是2004年确定的,如今9年过去了,物价水平和人员工资远远增加了,所以物业的成本也在年年上涨,一旦物业费不适时调整,物业公司就无法生存下去,很可能导致恶性循环。

业主:服务质量亟待提升

莱福花园一位正在交纳物业费的居民张女士坦言,物业公司的服务不错,小区里很整洁,楼道里也有专人打扫,而且监控也起到了预防小偷的作用。对于物管这次上调物业费,张女士认为,已经9年没有上涨过了,物业也坚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物价水平越来越高,居民也能理解。而家住莱福小区的赵老太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她认为,之前几位保安想辞职不干,就是因为物业公司没有足够的钱给他们涨工资,如果适当多交一些物业费,小区的管理也会越来越好。“再说了,每平方米每月涨了0.15元,100平方米的房子算下来一年也就多了200元不到。”

但是,也有部分居民认为物业费的上调不太合理。莱福花园居民丁女士告诉记者,对于物业管理,她不满意的主要是小区房屋漏水以及车辆的停放。她家车库里摆放着摩托车,一些私家车停在车库门前,早晨上班摩托车都骑不出来。她认为,物业不该急着上涨物业费,而应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如果质量上去了,物业费上涨才有底气,收取率也能提升。

扬州交管部门新推16项便民服务 在社区可预约车辆年检

新房一周破四项纪录 扬州二套房商贷仍执行老政策

扬城有群"酷抠族"用的金钱获取满足感

"4·18"已落实签约大项目128个 开工投产113个

 

【说法】

物业费调整如何才能合理合法?

业内人士认为,物业费收费标准太低,多年未调,已经伤害了物业公司的利益。扬州市万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琪认为,物业费的上调是势在必行的。那么,按照新的指导价标准,物业该如何调价呢?

物价部门:物业费调价均须备案

记者查看《关于调整并公布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指导价标准的通知》后发现,对于各大小区物业如何调整物业服务费,该通知注明,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仍按市物价局、房管局明确的《扬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执行。另外,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在公布的指导价标准范围内,实行公开招标;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确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服务标准须报经市物价部门备案同意后执行。

我市目前已经有部分物业开始张贴出调整物业服务费的通知。对此现象,物价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虽然《通知》中注明,“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确定”,但是物业在调价前还是需要前来物价部门进行备案。“这一标准执行时间是4月1日,4月1日之前,每个物业都前来备案的,而4月1日之后,目前还未有物业前来备案。”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物价部门还在探讨这一标准的详细操作内容,近期将对外发布正式文件。

房管部门:物业费收支情况要公示

“物业收支要公平公开,比如公平,每年都收物业费,哪些人交了,哪些人没有交,这个我们也不清楚。另一方面是公开,每年收取的物业费以及小区的一些广告,物业把这些钱花在哪些方面了?我们也看不到这些账目。”家住金林苑的成先生对记者坦言,上调物业费,得先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关于调整并公布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指导价标准的通知》规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公示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的通知》执行,做好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的公示工作。同时,也要按规定,做好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物业费的收支情况,每年要至少公示一次,接受业委会的监督。”

【声音】

业主与物管应各负其责

扬州市物业管理商会会长杨杰表示,业主坚持不调价,或者不交物业费,这样的情况,看似对业主有利,实则有害。物业费上调难执行,部分物业公司只能降低服务质量或是直接撤离小区,这样的情况下,小区的环境就会进一步恶化,业主生活的环境也只会越来越糟。所以,业主应该自觉承担起自己交纳物业费的义务,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思想,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居住环境更好。

杨杰同时表示,目前小区的矛盾主要有两个:一是业主对物业的成本有疑问;二是业主需要物业公司的服务再提升。物业公司也应该做好自己的服务工作,自己的收支情况对业主要透明。只要服务到位,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们自会“欣然买单”。这种情况下,上调物业费才能出现皆大欢喜的局面。

扬州交管部门新推16项便民服务 在社区可预约车辆年检

新房一周破四项纪录 扬州二套房商贷仍执行老政策

扬城有群"酷抠族"用的金钱获取满足感

"4·18"已落实签约大项目128个 开工投产113个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扬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