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保监会公布指导意见:将试点以房养老2年

生活报  2014-06-24 17:11

[摘要] 获得“以房养老”政策试点的地区有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地,试点期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6月23日,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对于申请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做出了要求: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20%。获得“以房养老”政策试点的地区有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地,试点期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拥有房产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还继续拥有房屋使用、等双方协商后处置权,并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后保险公司将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投保人群为60周岁以上老人

根据《意见》,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群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此外,《意见》指出,根据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所抵押房产增值的处理方式不同,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参与型产品,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通过定期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屋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房价涨跌怎么“算”?

无论是投保人也好,保险公司也好,“保险版”以房养老的风险和不确定性都来自房价的波动。

房产究竟价值多少?这无疑是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涉及的核心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指导意见中称,“保险公司要聘请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费用由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共同负担。”

如果房价上涨,房屋增值怎么办?根据指导意见,保险公司推出的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也就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决定保险公司是否参与分享房产的增值。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说,对于参与型产品来说,保险公司可在与投保人签订购买合同时有所约定,如果房产增值,按何种比例来分配?归属于投保人的部分,是一次性给予,还是按月领取?这些都可以在合同中涉及。

那么,如果房价下跌了怎么办?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要承担这个风险,对于专业的投资运行机构——保险公司而言,可以通过资金的运作、再保险等形式化解或是降低这一风险。当然,这一商业保险新事物还面临着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这一重大问题。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

 延伸阅读>>>

发改委官员:大中小城市应实行有区别户籍政策

以房养老是什么意思? 实现以房养老有何具备条件?

"以房养老"试点花落京沪穗汉 险企相对谨慎

城市综合体“扬州标准”初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扬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