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价一年上涨了13.04%,扬州市有关部门坐不住了。记者昨日获悉,扬州市物价局出台《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实行价格备案制度》并从昨日开始正式实施,要求市区内所有普通商品房必须先备案再销售,原则上半年内不得涨价,此前已经在卖的也必须到物价局补办备案手续。
房价一年上涨了13.04%,扬州市有关部门坐不住了。记者昨日获悉,扬州市物价局出台《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实行价格备案制度》并从昨日开始正式实施,要求市区内所有普通商品房必须先备案再销售,原则上半年内不得涨价,此前已经在卖的也必须到物价局补办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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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涨就涨?没门!原则上半年不得涨价
在扬州市物价局出台的这一文件中明文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前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价格备案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备案手续才能到房管部门领取到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
文件还规定,为保持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原则上半年内不得提高备案销售价格,确需调整价格的,应重新办理价格备案手续。虽然此前我省的昆山、泰州、宿迁等地也出台了房价备案政策,但规定开发商半年不得调价,这在江苏省还是家。
“去年扬州市区房价一年涨了13.04%,许多老百姓看到这种趋势都去抢房。上一次省里开会时通报了5个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其中就有我们扬州。而且,省里8部门出台的政策中也表示各地有需要的可以自行出台备案制度,所以我们这个方案上报到市政府,很快就通过了。”扬州市物价局房产价格处的杨处长告诉记者。
高档房和保障房不备案已经开盘的也要补备案
“除了经济适用房、安居房、限价商品房、政府项目的拆迁安置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住房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外,扬州市区的普通商品房都被纳入备案范围,也就是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杨处长解释说,“目前扬州在售楼盘中除天下花园和别墅外,其他普通商品房项目都在管理范围内。”
已经开盘销售的商品房项目同样逃不过新政的约束,这些企业必须按实际销售价格于4月20日前,向物价部门申报备案。备案后同样在半年内原则上不许涨价。
“从我们事先与开发企业沟通的情况看,大部分企业还比较配合,昨天是备案制实施的天,已经有3家企业上门来领了表格回去填写了。”
备案不得虚列成本价格须“兼顾两头”
不过,出台这个备案制度,在扬州市物价局看来,他们也是承担了一定风险的,“备案不等于核价,更不等于政府定价,我们也担心,如果开发商备案的价格比较高,老百姓反而会认为我们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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